・教育部推出「親子共學母語實施計畫」,旨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廣家庭母語學習。地方政府可申請最高 20 萬元補助,用於辦理研習、課程、親子活動等多元型態的母語學習課程。計畫鼓勵家庭成員(含子女、父母或祖孫三代)共同學習臺灣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平埔族群語、馬祖語及新住民語,以增進家庭凝聚力、提升自我認同,並促進族群融合與文化傳承。地方政府需提交計畫申請表、經費申請表及計畫書等文件,以正式公文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講師鐘點費:每節支給上限 1,000 元
・每縣(市)政府補助總額:最高以 200,000 元為原則
・手作課程材料費:每案每人以 150 元為限
・講義費:每人上限 100 元
・場地布置費:上限 5,000 元
・申請:以正式公文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 本補助採部分補助,補助比率依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級次辦理
最高200,000元
自核定日起至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chc.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aspx?uid=28&pid=27&docid=30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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