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提供「115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補助,鼓勵縣內學校、法人、團體及機構等單位申請。本計畫旨在支持各單位辦理幼兒期、學齡期、青少年期親職教育、婚姻教育、性別教育、倫理教育及情緒教育等多元家庭教育活動。獲選單位可獲得活動經費補助,用於講師鐘點費、印刷費、材料費、場地租借等項目,以推廣家庭教育,提升民眾家庭知能與關係。
・對象(須符合):彰化縣內之學校、法人、團體及機構;需提出家庭教育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
・講師鐘點費:內聘講師每小時 1,000 元,外聘講師每小時 2,000 元(講師助理按 1/2 支給)
・講師交通費:依自強號火車票價或高鐵票價核實補助
・膳費:每人最高 120 元(課程活動時間需超過中午 12:10)
・印刷費:每份最高 100 元
・材料費:每份最高 120 元
・車資:租借遊覽車、小型巴士等車資核實列支
・場地佈置費:每場上限 2,000 元
・場地租借費:依實際費用標準支出,最高 2,000 元(學校自辦場地租借費不補助)
・二代健保機關補充保費:講師鐘點費總額 * 2.11 %
・教材費:每人最高 250 元
・影片購置費(公播版):每支影片最高 5,000 元
・資訊服務費:以日租方式計費(線上軟體費用)
・工作費:臨托人員,基本工資 196 元/時 * 1.2 倍計算(限有 12 歲以下兒童參與之親職及婚姻活動)
・雜支:計畫經費 6 % 以內
・幼兒期階段親職教育實施計畫(法人、團體、機構及幼兒園):擇優補助 30,330 元,至少 2 場次
・幼兒期階段親職教育實施計畫(學校):擇優補助 27,500 元,至少 2 場次
・學齡階段親職教育實施計畫(學校、法人、團體及機構):擇優補助 27,500 元,至少 2 場次
・青少年階段親職教育實施計畫(學校、法人、團體及機構):擇優補助 27,500 元,至少 2 場次
・親職教育特色計畫:「家庭有愛幸福無礙」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21,000 元
・親職教育特色計畫:「攜手迎新住民」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19,500 元(1 場次),可辦理 1-3 場次
・親職教育特色計畫:「親子連心」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19,500 元(1 場次),可辦理 1-3 場次
・親職教育特色計畫:「親職教育讀書會」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18,750 元(1 場次),可辦理 1-3 場次
・單身者婚姻教育活動實施計畫:擇優補助每單位 36,375 元
・新婚者婚姻教育活動實施計畫:擇優補助每單位 26,000 元
・育有嬰幼兒者婚姻教育活動實施計畫:擇優補助每單位 25,000 元
・育有青少年子女者婚姻教育活動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26,200 元
・空巢期/中高齡者婚姻教育活動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25,000 元
・性別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與成長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29,650 元,至少 2 場次
・性別教育:多元型態家庭的認識與尊重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29,650 元,至少 2 場次
・性別教育:性別角色的突破與性別歧視的消除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31,174 元,至少 2 場次
・社區女性增能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31,174 元,至少 2 場次
・倫理教育:子職教育活動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16,000 元
・倫理教育:向陽而生~讓愛永存成長團體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24,200 元
・倫理教育:創意代間教育活動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16,000 元
・倫理教育:跨世代間關係經營活動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16,000 元
・情緒教育:幸福家庭好EQ實施計畫:擇優補助 15,950 元
・推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破繭成蝶工作坊:擇優補助 30,000 元
・推展優先接受家庭教育:親職成長課程計畫:擇優補助 46,907 元
・申請:填妥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逐級核章後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家庭教育中心相關承辦人彙辦,電子檔亦請 E-mail 給相關聯絡窗口
・📍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各承辦單位於每一場次活動辦竣後 3 個工作天內至 google 表單系統填報「家庭教育專案計畫成果統計表」;活動成果報告需製作成果冊及成果光碟;計畫審查通過之單位,經費編列機關所得通報(其他所得),原始憑證留存備查;活動辦理前一週需預先告知中心,活動日期異動需於辦理前二至三週通知聯絡窗口;申辦單位應於計畫中敘明活動辦理日期、地點及承辦人姓名、連絡電話
最高46,907元
即日起至 2026/05/22
資料來源:https://chc.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aspx?uid=3335&pid=3334&docid=30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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