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廣播電視產業組提供「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度影視人才培訓補助」,旨在支持影視產業人才培訓。此補助主要針對無線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電視相關協會或公(工)會,以及國內開設影視傳播相關課程的高級中學或高等職業學校以上之學校。本頁面公告了補助要點中申請者資格及應具條件的修正內容,確保申請單位符合相關規範。
・對象(須符合):申請案未獲其他政府機關(構)、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政府設置之行政法人補(捐)助,亦非屬與前揭政府機關(構)、財團法人或行政法人合辦;申請案非屬受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其他人委託辦理者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第一、二、四款各類別補助者,且為無線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或電視相關協會、公(工)會;申請第三款類別補助者,且為國內開設影視傳播相關課程之公立或獲教育部核准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等職業學校以上之學校主辦,並與無線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或電視相關協會、公(工)會合作辦理,且培訓課程應非校內既有之學分學程
・📍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09:00~18:00
・規劃有母語表演訓練課程者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