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出「114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旨在減輕年滿 55 歲以上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的經濟負擔,並增進口腔健康。本計畫提供上、下顎全口或部分活動假牙、固定式假牙(牙冠或牙橋)及活動假牙維修費等多種補助項目,每名長者每年最高可獲 36,000 元補助。申請者需經醫師評估有裝置假牙需求,且未曾申請其他政府機關的假牙補助。申請方式可透過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進行線上或紙本申請,經戶籍地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與地方牙醫師公會審核通過後即可製作或維修假牙。
・對象(須符合):年滿 55 歲以上原住民;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非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服務對象資格者
・上、下顎全口活動假牙:每年最高補助 36,000 元
・上顎全口活動假牙:每年最高補助 18,000 元
・下顎全口活動假牙:每年最高補助 18,000 元
・上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下顎部分活動假牙:每年最高補助 31,000 元
・下顎全口活動假牙,併上顎部分活動假牙:每年最高補助 31,000 元
・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每年最高補助 26,000 元
・上顎部分活動假牙:每年最高補助 13,000 元
・下顎部分活動假牙:每年最高補助 13,000 元
・固定式假牙(指牙冠或牙橋):3,600 元/顆,至多 10 顆,每年最高補助 36,000 元
・活動假牙維修費:每年最高補助 3,600 元(包含假牙破裂維修費/單顎 600 元、假牙添加費/單顆 600 元、假牙線勾/個 600 元、假牙硬式襯底/座 1,800 元)
・申請:申請者應攜帶健保卡逕向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提出申請,可選擇線上或紙本方式辦理
・製作假牙費用若超過本計畫各類補助態樣最高補助金額,得由民眾自行負擔或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酌予補助。服務提供單位應包含假牙製作及裝戴、裝戴後至少一年調整服務。申請者如遇傷病、死亡等因素致無法繼續完成裝置假牙,可按製作階段支付服務提供單位核定補助經費之比率。申請或裝置假牙爭議事件,可向戶籍地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調處。
最高36,000元
2024/11/01 ~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