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提供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旨在協助設籍臺北市連續滿 4 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的學生。此津貼針對家庭收入未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 2 倍的學生,提供高中(職)學生每月 3,500 元,大專院校學生每月 7,000 元的補助。申請時間為每年 3 月及 9 月,學生需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原住民服務員提出申請,但低收入戶、研究所學生及已領取其他政府生活津貼者不適用。
・對象(須符合):設籍臺北市連續滿 4 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或大專院校之學生;家庭收入按全年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本府公告之本市最近一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 2 倍者
・公私立高中(職)學生生活津貼:每名每月 3,500 元
・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生活津貼:每名每月 7,000 元
・申請:向戶籍所在之區公所原住民服務員申請
・申請時間以本會官網公告為準
最高7,000元
每年 3 月及 9 月
資料來源: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EC70A4186D4C828&sms=87415A8B9CE81B16&s=D023FB4AF2100A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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