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提供原住民學生營養午餐補助,對象為設籍臺北市並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中或國小學校的原住民學生。申請者須非中低或低收入戶,且未領取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私人企業或慈善機構提供的相同性質補助。符合資格的家庭,請於每學期開學後 1 個月內,向學生就讀的學校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臺北市;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中或國小學校;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非中低或低收入戶;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公營事業、私人企業行號或慈善機構相同補助者
・營養午餐補助
・申請:向小孩所就讀的學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