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為協助縣內受孕困難的不孕夫妻,提供人工生殖技術費用補助。本補助針對受術妻已超過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補助方案年齡,且夫妻任一方設籍連江縣滿三年並具合法婚姻關係者。每對夫妻每兩年可申請一次,以五次為限,每次最高補助 80,000 元。申請人需在當年度首次就醫診療日後六個月內,且須於當年 12 月 15 日前向連江縣衛生局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診斷證明、醫療收據及戶籍謄本等文件。
・對象(須符合):受術妻於受術時已超過「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之受補助年齡;不孕夫妻任一方設籍連江縣滿三年(診療期間首張醫療收據日期往前推算);於診療期間夫妻具合法婚姻關係;在衛生福利部評核通過效期內之人工生殖機構施行人工生殖技術(施行人工生殖法第五條配偶間人工授精不在此限)
・人工生殖技術費用補助:每對不孕夫妻每二年補助一次,以五次為限,每次最高 80,000 元,若實支金額未達 80,000 元,則以實支金額補助
・申請:向連江縣衛生局提出申請
・以不正當行為或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而領取本補助金者,應返還已補助之金額,並自發現日起二年內不得申請本補助
最高80,000元
當年度首次因不孕就醫診療日後六個月內,且須於當年 12 月 15 日前
資料來源:https://www.matsuhb.gov.tw/upload/f-20240314161109.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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