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供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將地價稅率從一般用地的 10/1000 ~ 55/1000 降至 2/1000,至少可少繳 4 倍的稅。申請條件為戶籍已遷入新房子,且土地無出租或營業使用。民眾需在每年 9 月 22 日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
・對象(須符合):戶籍已遷入新房子;土地無出租;土地無營業使用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稅率從一般用地的 10/1000 ~ 55/1000 降至 2/1000,至少少繳 4 倍的稅
・申請:向稅捐處申請
・📍屏東市北平路24號
每年 9/22 前
資料來源:https://kids.pttb.gov.tw/%e5%9c%b0%e5%83%b9%e7%a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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