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及其所屬機關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計畫,旨在運用公務人力協助公共事務,提升服務品質。本計畫招募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的公教人員擔任志工,協助觀光導覽、文書處理、旅遊服務中心等業務。服務績優的志工可獲得感謝狀、嘉獎,並享有服勤期間的意外事故保險保障。
・對象(須符合):公教人員(公務員、教師);身心健康,具有主動、奉獻及服務熱忱;志願協助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及所屬機關辦理指定工作;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
・感謝狀:年度內參與志願服務時數累計達 100 小時以上之公教志工頒發
・康樂活動:年度內參與志願服務時數累計達 100 小時以上之公教志工,得敬邀參與同樂
・嘉獎:現職員工年度內參與志願服務時數累計達 30 小時以上,未達 50 小時者,嘉獎 1 次
・嘉獎:現職員工年度內參與志願服務時數累計達 50 小時以上者,嘉獎 2 次
・意外事故保險:為志工於服勤及往返服勤之路程期間(單日),辦理以 100 萬元以內為單位之意外事故(身故或殘障)保險
・申請: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及所屬機關得視實際業務需要,不定期上網公告、張貼海報、洽訪其他機構志工團體寄發相關資料,以廣泛徵詢公教退休人員擔任志工之意願
・📍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8:00-17:00 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彈性上下班時間:8:00-8:30、13:00-13:30、17:00-17:30
・已為志工辦理其他保險者,不得重複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最高100萬元
資料來源:https://www.tourism.taichung.gov.tw/285963/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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