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舉辦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表揚活動,旨在鼓勵志願服務家庭化。凡家庭中有兩人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且每人服務三年以上、時數達 1,000 小時,全家總時數達 3,000 小時,並為直系親屬者,皆可透過各縣市政府或相關團體推薦參與遴選。獲選家庭將於表揚大會上獲頒獎座、當選證書及獎品。
・對象(須符合):家庭中二人以上領有政府所頒授志願服務紀錄冊;每人服務三年以上;每人服務時數達 1,000 小時以上;全家服務時數達 3,000 小時以上;家庭成員依據戶籍證件除夫妻外,須為直系親屬
・獎座
・當選證書
・獎品
・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轄公私立機構、立案之人民團體、省級以上公私立機構或立案之社團、各縣市志願服務協會推薦
・📍40360 臺中市臺灣大道二段307號24樓
・本計畫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況修正之
2017/08/01 ~ 2017/08/31
資料來源:https://www.tourism.taichung.gov.tw/286079/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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