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為解決國內農業季節性缺工問題,推動外展農務服務計畫,允許經審查核定的農會、漁會、農林漁牧相關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擔任雇主聘僱外國人,並指派其至有農林漁牧經營事實的場域提供農務服務。申請單位需向農業部提交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內容應包含雇主資格、服務規劃、人力配置及訓練機制等。此計畫旨在透過外展機構的專業管理,提升農務服務品質,有效補充農業勞動力。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須為農會、漁會、與農林漁牧業相關之合作社或非營利組織;需經農業部審查核定,並取得外展農務核定函;聘僱外國人人數不得超過雇主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之國內勞工人數;需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應包含雇主資格證明文件(機構組織章程及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書影本)、服務提供/收費項目/契約範本等規劃、農務工作人力配置/督導/教育訓練機制規劃及其他相關資料
・核定聘僱外國人從事外展農務工作:依核定函所核定得聘僱外國人人數辦理
・申請: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外展農務服務計畫書,向農業部申請核定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申請初次招募許可時,需檢附申請書、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外展農務核定函、求才證明書、雇聘辦法證明書、審查費收據
資料來源:https://agri.kcg.gov.tw/AgriculturaService/Work/Agriculturallabor/Foreignlaboroutreac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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