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推出「114年度獎助準公共托嬰中心提昇托育服務品質計畫」,旨在鼓勵托嬰中心加入準公共化服務,並透過多項獎助措施,穩定專業人員薪資、改善勞動條件,進而提升整體托育服務品質。本計畫提供專業人員久任津貼,依年資發放最高 36,000 元;針對托嬰中心,若其托育人員薪資達標,最高可獲 180,000 元獎助。此外,也獎勵收托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的托育人員,每年獎勵 12,000 元,並補助新進托育人員起薪差額,每人每月 1,800 元,共補助 4 個月。申請期間為每年 10/01 至 10/17,由托嬰中心備妥相關文件向社會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經高雄市立案之托嬰中心,並與社會局簽訂準公共化合作契約;托嬰中心專業人員(主管人員、托育人員、專任護理人員);托育人員須為專職專任人力;專業人員須持續任職至當年度 11/30;專業人員到職為當年度前一年 9/1 前到職者,且年資未中斷(育嬰留職停薪者除外);申請時如人員育嬰留停中,受理申請日前完成復職者;與社會局簽訂準公共合作契約達一年之托嬰中心(針對薪資達標獎助);在職托育人員指申請當年度 9/1 前到職者(針對薪資達標獎助);在職托育人員固定薪資應全數達獎助條件,以申請當年度 9/1 為基準(針對薪資達標獎助);在職托育人員持續任職於與社會局簽訂準公共合作契約之托嬰中心且有實際收托照顧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針對收托身心障礙幼兒獎勵金);收托之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或疑似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申請日前 6 個月內),或經聯合評估中心/醫院開具之綜合報告書;任職於本市準公共托嬰中心內其固定薪資未達 35,000 元以上之新進托育人員(針對新進托育人員起薪差額獎助);新進托育人員指到職未滿 1 年者,到職日期自 2024/09/01 ~ 2025/08/31止;申請當月薪資差額補助之新進托育人員應全月在職
・準公共托嬰中心專業人員久任津貼:
・持續任職滿 1 年,獎助每人 20,000 元
・持續任職滿 2 年,獎助每人 25,000 元
・持續任職滿 3 年,獎助每人 30,000 元
・持續任職滿 4 年,獎助每人 33,000 元
・持續任職滿 5 年以上,獎助每人 36,000 元
・準公共托嬰中心托育人員薪資達標獎助:
・在職托育人員全數固定薪資每人每月皆達 35,000 元以上,獎助 60,000 元
・在職托育人員全數固定薪資每人每月皆達 37,000 元以上,獎助 120,000 元
・在職托育人員全數固定薪資每人每月皆達 39,000 元以上,獎助 180,000 元
・收托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獎勵金:每名托育人員收托 1 名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幼兒,每年獎勵 12,000 元(未全年就托者依實際收托月份按比例計算)
・新進托育人員起薪差額獎助:新進托育人員起薪未達 35,000 元者,補助準公共托嬰中心每人每月薪資差額 1,800 元,共補助 4 個月
・申請:郵寄(郵戳為憑)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申請項目須經社會局審核通過,並依書面核定函核定之項目及金額給予獎助。文件備齊之日起 30 日內完成審核,並以書面核定函通知審核結果。如逾期未補正文件,將退還申請文件且不予補助或獎勵。
最高180,000元
2025/10/01 ~ 2025/10/17
資料來源: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9&m_id=45&s_id=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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