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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農業部臺灣鳳梨海外拓銷獎勵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5-11-20 已過期

【內容簡介】

・農業部推出「114年臺灣鳳梨海外拓銷獎勵計畫」,旨在鼓勵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或農糧署輔導合作社(場),積極拓展臺灣鮮鳳梨及冷凍鳳梨的海外市場。本計畫提供多項獎勵金,依出口地區和運輸方式給予不同額度補助,例如空運至亞洲以外地區每公斤最高可獲 35 元。此外,還有針對使用棧板、出口日本低燻蒸率及辦理到貨品質自主檢查的附加獎勵。申請者需確保鳳梨來源符合產銷履歷驗證,且收購價格不低於每公斤 22 元。申請期間為 2025/05/01 至 2025/11/20,經費將自 2025/07/01 起依序核撥。
・對象(須符合):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或農糧署輔導合作社(場);果品收購價格(裸果)不可低於每公斤 22 元;鮮果果品須來自供果園,並經產銷履歷驗證合格;凍果產品之原料果須為國產,且來源須來自農業部農糧署「114年度鳳梨加工廠商」獎勵計畫核定加工廠商
・對象(符合任一):過去 3 年(2022/01/01 ~ 2024/12/31)生鮮鳳梨出口總量累計超過 6 公噸;過去 3 年(2022/01/01 ~ 2024/12/31)生鮮蔬果出口總量累計超過 30 公噸;電商平臺外銷業者過去 3 年(2022/01/01 ~ 2024/12/31)生鮮蔬果出口總量累計超過 10 公噸;非符合前述資格仍有意參加者,應於首批外銷鳳梨運抵輸入國 14 個日曆天內,檢送該批貨品產銷供應鏈報告至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轉送農業部同意後納入,並於本計畫作業規範第三點所定獎勵期間完成生鮮鳳梨出口總量累計超過 60 公噸
・海外拓銷獎勵金(鮮鳳梨及冷凍鳳梨)亞洲以外地區國家(含中東)空運:每公斤 35 元
・海外拓銷獎勵金(鮮鳳梨及冷凍鳳梨)亞洲以外地區國家(含中東)海運:每公斤 7 元
・海外拓銷獎勵金(鮮鳳梨及冷凍鳳梨)亞洲地區國家(不含中國大陸)空運及海運:每公斤 2 元
・附加獎勵(鮮鳳梨使用棧板者):每公斤增加 1 元
・附加獎勵(出口日本被燻蒸率為 15 %(含)以下,且單一外銷業者於鮮果獎勵期間出口日本量達 100 公噸(含)以上者):出口日本數量每公斤增加 1 元
・附加獎勵(到貨品質自主檢查經審核通過者):該筆報單之出口數量每公斤增加 2 元
・申請:線上申請請至臺灣農業海外拓銷獎勵平臺 (網址:twfruit.tw);首次申請者請電洽生產力中心申請帳號密碼;郵寄地址為 2210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信封正面請註明「114年臺灣鳳梨海外拓銷獎勵計畫」及「寄件單位」
・📍100臺北市南海路37號 (農業部);2210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本規範將依據產銷情形及計畫經費不定期公告調整,並保留暫停或終止本計畫之權利;補助款之發放,視農業部預算挹注情形辦理,如經費用罄,亦得不受實施期日限制,提前結束補助作業,並採出口報關日期先後與資料審查合格順序,核發補助款至經費用罄止;外銷業者最遲應於預計開航日(ETD)後 2 個工作天,向生產力中心辦理出口登記,逾期者不予受理;到貨品質自主檢查附加獎勵須於預計開航日(ETD)後 15 個工作天內向生產力中心提出申請;出口日本被燻蒸率為 15 %(含)以下之附加獎勵於獎勵期間結束後進行核算

【期間】

2025/05/01 ~ 2025/11/20

資料來源:https://agro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34021&s=8736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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