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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000元→114年度教育部補助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要點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7-06-30

【內容簡介】

・教育部為鼓勵公私部門推展家庭教育,以增進國民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並協助建立合宜的性別角色觀念與態度,特訂定本要點提供補助。本補助計畫旨在提升家庭教育專業、宣導相關服務及理念。補助對象包含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部所屬社會教育機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全國性法人與團體。補助項目涵蓋人事費、資本門、講師鐘點費、材料費、場地布置費及臨時托育費等,並依申請單位性質及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及金額上限。民間團體每年最高可獲補助 300,000 元,且至多申請 2 案。申請期程對民間團體有明確規定,其他單位則依本部函文通知辦理。
・對象(須符合):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部所屬社會教育機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全國性法人及團體
・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依縣市財力級次,最高補助核定計畫金額的 70 % ~ 90 %
・社教機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補助:部分補助,依當年度預算核定分配經費、補助件數及額度
・民間團體補助:最高補助比率不超過 50 %,每年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 300,000 元,每年度至多補助 2 案
・原住民族地區之學校、機關(構)或民間團體聘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執行之計畫:得優予補助
・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本部指定政策之計畫:得編列人事費及資本門
・民間團體補助經費項目:講師鐘點費、材料費、講義資料費、場地布置費(包括舞臺)、器材租借費、臨時托育費(依工作費標準支給)
・申請:應檢具本部規定之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以正式公文向本部申請
・- 各項活動應依本部核定之計畫確實執行,計畫如有延期或變更,應於事前報本部同意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0元

【期間】

2026/05/01 ~ 2026/05/31;2026/11/01 ~ 2026/11/30

資料來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9163&kw=%e5%ae%b6%e5%ba%ad%e6%95%99%e8%82%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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