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為鼓勵並輔導嘉義市民間團體推展家庭教育服務,特別訂定本補助要點。凡經市府核准立案的學術文化、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或受市府委託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活動的單位,且行政組織與財務健全,並曾辦理相關活動者,皆可提出申請。補助項目包含一般性講座、成長團體、工作坊等,以及專案性業務活動。一般性計畫最高補助 20,000 元,專案性計畫最高 40,000 元,且依核定項目總額最高補助 80 %。申請單位需於活動辦理前檢附相關文件函送市府審核。
・對象(須符合):經嘉義市政府核准於本市立案之學術文化、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或接受本府委託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活動者;行政組織及財務健全並曾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活動且能佐具證明者;申請補助項目與該團體設立宗旨相符者
・一般性計畫補助:最高 20,000 元,依核定項目總額最高補助 80 %
・專案性計畫補助:最高 40,000 元,依核定項目總額最高補助 80 %
・講師鐘點費:外聘國內專家學者每人每小時 2,000 元;與主辦機關(構)、學校有隸屬關係之機關(構)學校人員及內聘講座每人每小時 1,000 元
・講師交通費:實報實支
・講義資料費:每人最高 100 元
・材料費:每人最高 150 元(申請補助材料費者,不得申請講義資料費)
・場地租借費:依實際費用標準支出
・場地布置費:最高 2,000 元
・誤餐費:每人每餐最高 100 元
・雜支(含照相、文具、紙張、印刷及郵電、文宣費):活動總經費 5 % 以內支用
・工作人員之工作費、加班費、車馬費等不予補助,只補助 100 元誤餐費
・讀書會或親子共讀指定用書不予補助
・補助款項不得購置設備
・補助經費所購買之圖書屬嘉義市政府所有
・申請:於活動辦理前檢送申請應備文件函送嘉義市政府辦理經費補助申請
・📍60070嘉義市東區幼獅路29號
・- 活動因故展延期(以不超過一個月為原則)或變更計畫內容者,應於活動前一週報府同意備查後辦理
最高4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family.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3973&s=85570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