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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0,000元→115年度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輔導地方政府推展適應運動計畫

玩樂活動 臺中市 期限 2026-10-31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推出「115年度輔導地方政府推展適應運動計畫」,旨在依循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打造多元、平權、共融的運動環境。此計畫提供補助給臺中市的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鼓勵其規劃並執行各類適應運動活動、課程及推廣計畫。補助項目包含身心障礙體育活動(如運動大集合、綜合運動會)、體育運動課程(如運動體驗營、水上運動樂活課程)及「愛運動動無礙」適應運動推展計畫,各項目依規模與服務人次提供不同額度的補助,最高可達 2,000,000 元。申請單位需於 2025/12/05 前備妥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向臺中市政府運動局提出申請,活動辦理期程至 2026/10/31 止。
・對象(須符合):臺中市之民間團體或大專院校;依本計畫推動策略與願景研擬計畫;填妥活動申請計畫書及支出機關分攤概算表(應逐級核章);依行政程序備文檢附申請計畫書紙本及支出機關分攤概算表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審核;計畫名稱統一為「臺中市辦理 115 年運動部輔導地方政府推展適應運動計畫-○○○○○○」;指導單位為「運動部」;主辦單位為「臺中市政府運動局」及申請單位;承辦單位為申請單位或其他;確實填列各專案計畫相關表件
・身心障礙體育活動—運動大集合:建議每案至多補助 300,000 元
・身心障礙體育活動—單項運動比賽:建議每案至多補助 100,000 元
・身心障礙體育活動—綜合運動會:建議本市至多補助 1 案,每案至多補助 2,000,000 元
・身心障礙體育活動—樂活運動:建議每案至多補助 100,000 元
・身心障礙體育運動課程—運動體驗營:建議每案至多補助 100,000 元
・身心障礙體育運動課程—運動活力養成班:建議每案至多補助 300,000 元
・身心障礙體育運動課程—運動推動觀摩(研習)會:建議每案至多補助 100,000 元
・身心障礙體育運動課程—水上運動樂活課程:建議每案至多補助 100,000 元
・「愛運動動無礙」適應運動推展計畫—提升使用在地運動場域/設施機會:本市至多補助 1 案,每案至多補助 1,600,000 元(依服務人次數分級補助:服務人次達 5,000 人次至多補助 1,600,000 元;達 4,000 人次至多補助 1,400,000 元;達 3,000 人次至多補助 1,200,000 元;達 2,000 人次至多補助 1,000,000 元;達 1,000 人次至多補助 800,000 元;達 500 人次至多補助 400,000 元;達 250 人次至多補助 200,000 元;達 125 人次至多補助 100,000 元)
・「愛運動動無礙」適應運動推展計畫—共融運動服務措施:每增辦一項,每項至多增額補助 150,000 元,增額補助款以 900,000 元為上限
・申請:線上填妥申請計畫書後備文檢送資料至本局初審;電子檔郵寄至 [email protected];紙本資料郵寄至 407610 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10樓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全民運動科 收;信封上備註:「115年臺中市推動適應運動計畫申請」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
・活動辦畢後 2 週內檢附相關文件送本局辦理核結;長期程(逾 4 個月以上)計畫請以季(3 個月)為週期辦理核結;未於時限內辦理核結程序完成者,計違規 1 次,將列入扣減經費補助依據;應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辦理;每項活動均須辦理保險(如壽險之團體傷害保險或產險之公共意外責任險),未經辦理保險者,應不予同意核結;活動現場布置應依活動性質明顯標示「運動部」及「臺中市政府運動局」等文字;活動內容變更或調整計畫者,請於活動辦理 2 週前送本局核辦;同一計畫已向運動部其他單位申請並獲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活動執行單位違反情節重大,且經督導訪視後,仍無法符合專案相關規範者,本局得部分或全面註銷執行單位年度計畫所獲經費;活動經費決算與概算數、預期效益與執行成果落差較大(30%以上)者,本局記違規 1 次,列入隔年度經費初審之參據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5/12/05

資料來源:https://www.sport.taichung.gov.tw/2419024/2428366/3149669/3149686/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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