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推出「加強投資AI新創實施方案」,匡列新臺幣100億元,旨在透過與民間搭配投資人合作,共同投資國內AI新創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的企業。此方案目標為推動AI與數位產業規模化,並加速相關生態系發展。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受託執行本方案,並由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擔任投資專案辦公室,負責受理投資諮詢及募資計畫書協處服務申請,以擴大整體推動成效。
・對象(須符合):屬國內AI新創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之企業
・對象(符合任一):投資於新創企業(原則成立8年內);投資申請時1年內曾參與政府AI產業定向培育機制;曾受國內外具代表性之數位經濟相關獎項獎勵者;其他專案認定之條件
・政府搭配民間資金共同投入:原則 1:1 共同投資
・符合特定條件者,政府搭配民間資金共同投入比例:可提高至 2:1
・單次投資上限:100,000,000 元
・單一企業投資總額不得超過:150,000,000 元
・投資比率:應低於被投資企業實收資本額的 20 %
・公股合計持有比率:以不超過該被投資企業實收資本額的 49 %為限
・申請:洽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投資專案辦公室,受理投資諮詢及募資計畫書協處服務申請
・若屬已投資案件因國際化之實務需求,需與海外公司進行股權交換,對於股權交換當次及後續該海外公司之增資,應經數位產業署專案審查後為之
最高150,000,000元
2024/08/09 ~ 2034/08/08
資料來源:https://www.investai.org.tw/plan-in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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