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供多項地方稅捐減免措施,協助因災害受損的民眾及企業減輕稅務負擔。這些減免涵蓋地價稅、房屋稅、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依據災害類型和受損程度提供全免、減半或按比例核減等優惠。申請對象為花蓮縣內因山崩、地陷、房屋毀損、營業受影響或車輛無法使用等災害情況的納稅義務人。申請人需在災害發生後 30 日內,備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地方稅務局或相關監理機關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災害發生地為花蓮縣
・對象(符合任一):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或技術上無法使用;房屋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或營業受影響;因受災害影響致車輛無法使用須修復
・地價稅災害減免:土地因災害無法使用,全免
・房屋稅災害減免:
・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免徵各年期房屋稅
・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減半徵收各年期房屋稅
・娛樂稅災害減免:
・因災害無法營業:以實際停業天數比例核減
・營業受影響:依勘查實際受影響情形酌予減免
・使用牌照稅災害減免:
・車輛因災害無法使用須修復:計算至停用前 1 日,修復後應辦理復駛並恢復課稅;若已繳全年稅捐者可持繳款收據及異動登記書辦理退稅
・車輛因災害辦理報停或報廢:計算至停用或報廢前 1 日
・申請:檢附相關文件向各地方單位提出申請;可透過線上申請災害損失減免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減免需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
・📍總局 (97027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9號;玉里分局 (981003)花蓮縣玉里鎮忠孝路151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 8:00 ~ 12:00;下午 1:30 ~ 5:30;全功能櫃臺中午不打烊,延長服務時間至下午 6:00
・災害發生後應先拍照後清理;地價稅申報期限為每年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9/22);房屋稅申報期限為每年房屋稅開徵 40 日(3/22)以前;房屋稅逾期申報者,亦自當年期開始減免
資料來源:https://www.hltb.gov.tw/cp.aspx?n=67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