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補助,協助設籍新竹市且年滿 65 歲以上的中低收入老人改善居住環境。每戶三年內最高可獲得 100,000 元補助,用於屋頂防水、給排水、壁癌處理、臥室、浴室、廚房改善,以及其他居住安全、衛生、無障礙設施的必要修繕。符合資格的長者可備妥相關文件,隨時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年滿 65 歲(含)以上;列冊低收入戶、或符合新竹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資格者、或符合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資格者;以戶為單位,同戶籍地址或同建築物地址皆視為一戶
・每戶三年內最高補助 100,000 元
・屋頂防水、室內給排水、壁癌處理或其他防水、給水、排水設施設備
・臥室、浴室、廚房改善工程
・其他關於室內居住安全、衛生、無障礙環境設施及設備之必要修繕
・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
・📍新竹市中央路 241 號 (4、5 及 8 樓)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至下午 5:00
・申請改善項目如涉及建築相關規定時,應依建築法規辦理核准後,再提出申請。同一補助項目三年內不得重複申請。
最高100,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