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鼓勵民間團體參與防制人口販運的國際交流活動,提供經費補助。此補助旨在提升台灣與國際社會在防制人口販運議題上的認識與合作,預防相關案件發生。符合資格的立案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可申請參與國際會議、研習或活動的費用,每案最高補助 200,000 元,用於機票、簽證及住宿費。申請單位需在每年 3 月、6 月、9 月的 25 日前,備妥相關文件送交移民署審查。
・對象(須符合):立案之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等非以營利為目的之民間團體
・國際會議、研習、活動費用:補助一人或二人最直接航線之往返經濟艙機票費、簽證費及住宿費,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 200,000 元
・申請單位每年補助以 2 案為原則
・個人每年度以補助 1 次為限
・申請:於當年度三月、六月、九月之二十五日前,將相關資料送達或寄達本署移民事務組非法移民管理科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十五號
・申請文件不齊全者,經通知後三日內未補齊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
最高200,000元
每年 3/25、6/25、9/25 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