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提供補助給非營利性質的民間團體,旨在加強民眾對人口販運議題的認識與了解,避免誤觸法網,並協助發現潛在案件,同時強化外來人口對其權益的認知,以維護基本人權。補助項目涵蓋宣導活動、教育訓練及研討會等相關費用。一般性補助依計畫範圍最高可達 200,000 元(直轄市、縣市級)或 300,000 元(全國級),申請單位需自籌 20 %以上經費。一般性補助案每年於 3 月、6 月、9 月的 25 日前受理申請,專案補助則可隨時提出。
・對象(須符合):立案之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等非以營利為目的之民間團體
・一般性補助:直轄市、縣(市)性計畫方案最高 200,000 元
・一般性補助:全國性計畫方案最高 300,000 元
・專案補助:視預算額度核定
・補助項目包含:製作費、顧問費、講師鐘點費、出席費、交通費、演出費、同步翻譯人員及設備器材費、場地、器材租借費、場地佈置費、撰稿費、譯稿費、外語校稿費、美編插圖設計費、電子、平面、戶外等媒體廣告及節目託播費、印刷費、配送包裝郵資費、光碟製作費、膳食費及雜費
・出席費:最高 2,000 元(限專家學者參與政策性或專案性會議)
・不補助項目:硬體設施設備等資本門項目、與會務有關行政事務及雜支(如人事費、獎金、獎品及紀念品)
・申請:一般性補助案於截止日前送達或寄達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事務組非法移民管理科;專案補助案件得隨時提出申請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
・- 申請單位應編列 20 %以上之自籌款
最高300,000元
一般性補助案:每年 3/25、6/25、9/25 前;專案補助案件:隨時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