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鼓勵縣民為犬貓完成絕育手術及寵物登記,以減少流浪犬貓數量,推出犬貓絕育補助。設籍或現居花蓮縣的犬貓所有人,只要其犬貓已完成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並由花蓮縣內開業動物醫院進行絕育手術,即可申請。補助金額依犬貓性別及來源(家犬貓或自花蓮縣狗貓躍動園區領養)而異,公犬貓補助 500 元至 600 元,母犬貓補助 1,000 元至 1,500 元。申請人需備齊相關文件,於 2026/12/10 前向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提出申請,補助款項經審核後將匯入申請人帳戶。
・對象(須符合):戶籍地或現居地於花蓮縣之犬貓所有人;該犬貓必須完成寵物登記;該犬貓必須完成有效期限內之狂犬病預防注射;申請人與該犬貓之寵物登記飼主須為同一人;由花蓮縣領有開業證書之開業動物醫院進行絕育手術
・家犬貓絕育補助:公犬貓每隻 500 元
・家犬貓絕育補助:母犬貓每隻 1,000 元
・自花蓮縣狗貓躍動園區領養之流浪犬貓絕育補助:公犬貓每隻 600 元
・自花蓮縣狗貓躍動園區領養之流浪犬貓絕育補助:母犬貓每隻 1,500 元
・申請:向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領取或至 https://acdc.hl.gov.tw/網站下載「花蓮縣犬貓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及收據空白表格,由動物醫院填寫絕育證明欄並開立收據,備齊文件後掛號郵寄(信封上請加註「申請絕育補助」等字樣)或親自送至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97058花蓮市瑞美路五號
・補助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若有資料缺漏或須補件者,請於通知之期限內補齊,逾期不予補助;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得派員實地查核申請案件之實際情況,申請人不得藉故規避、妨礙或拒絕,如有上述情事,將原件退還不予受理,並不給付任何款項;同一犬貓不得重複申請其他絕育補助款,如經查證有重複請領之情事,將不予受理申請或追回已核發之款項
最高1,500元
2026/01/01 ~ 2026/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