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提供經費補助予學校或協會,以辦理各項家庭教育相關活動。本頁面提供受補助單位進行經費核銷與成果報告所需的各類表格與說明,確保補助款項的正確使用與結報。受補助單位需在活動結束後,依規定檢附相關單據、領據、結報表及成果報告等文件,向中心辦理核銷,並繳回任何結餘款項。文件內容也詳列了講師鐘點費的補助標準。
・對象(須符合):學校或協會;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活動;經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核定
・活動經費補助:範例為 20,000 元
・鐘點費:外聘講師 2,000 元/小時
・鐘點費:外聘助理講師 1,000 元/小時
・鐘點費:內聘講師 1,000 元/小時
・鐘點費:內聘助理講師 500 元/小時
・材料費
・膳費
・申請:函送核銷資料至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結餘款應繳回,不得挪用;填報不實或未填報者將追究責任
最高2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hlc.familyedu.moe.gov.tw/fileRename/fileRename.aspx?uid=3491&fid=131155&kid=1&site_i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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