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與社團法人台南市聲暉協進會合作,為設籍臺南市的聽覺或言語功能障礙者提供免費手語翻譯服務。此服務旨在協助聽語障者參與公共事務,涵蓋警政、司法、醫療、就業等多元領域。此外,臺南市境內的公務機關、學校及社會福利團體等單位,若有需求也可申請。申請者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建議於服務前五天提出申請,緊急情況則可隨時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於臺南市境內之聽覺功能或言語功能障礙者,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對象(符合任一):臺南市服務區內各級公務機關、學校、各公共交通運輸(站)場所、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單位、司法機關、醫院、警政、獄政、戶政、民政、地政、新聞、體育等公共服務單位;臺南市服務區內正式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或一般事業單位(未涉及私人商業利益);擴及外縣市使用者服務
・手語翻譯服務:免費提供
・申請:- 平日(星期二至星期六 09:00 ~ 17:00,例假日除外)請於 5 天前提出申請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 08:00 ~ 下午 5:30
・- 不接受指定手譯員,特殊需求需由中心評估准允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sab.tainan.gov.tw/cl.aspx?n=2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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