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衛生福利局提供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的屆期換證服務。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長照人員的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六年,若需繼續從事長照服務,應於有效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向原登錄長照服務單位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更新。申請人需備妥國民身分證影本、原認證證明文件、最近三個月內照片、完成繼續教育的證明文件,並繳交規費 100 元。社會工作師、醫事人員及居家服務督導員需額外檢附相關執業或訓練證書影本。未依規定完成換證而提供長照服務者,將處以罰鍰。
・對象(須符合):具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身分;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屆滿後,有繼續從事長照服務必要;應於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前 6 個月內提出申請;完成繼續教育,積分合計達 120 點(每 6 年);依規定登錄其提供服務之長照服務單位或實際提供長照服務
・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更新:規費 100 元
・逾有效期限申請更新者:繼續教育證明文件以申請更新日前 6 年內完成為限
・外國人從事機構看護工作者:每年應完成至少 20 點繼續教育課程,其中應包括消防安全、緊急應變、感染管制、性別敏感度課程,合計至少 4 點
・申請:向原登錄長照服務單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更新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 216 號
・長照人員證明效期屆滿,未完成證明之更新,提供長照服務者,處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
最高1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matsuhb.gov.tw/Chhtml/content/2301?webai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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