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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0,000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員工與運動發展基金福利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為其員工提供多項福利,包含結婚、生育、喪葬及傷病慰問金,以及每年最高 5,000 元的旅遊與運動活動補助。此外,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也針對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及其教練團提供激勵金,例如奧運國家代表隊選手每人可獲 100,000 元激勵金,教練團依賽事類型最高可獲 2,000,000 元。該基金亦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以提升我國運動技術水準與教練素質。這些福利旨在照顧員工生活,並激勵運動員爭取佳績,同時強化國內體育發展。
・對象(符合任一):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員工;奧運國家代表隊參賽選手;國家代表隊選手及其教練團,參加國際賽事且成績符合特定條件;全國性體育團體
・結婚補助:10,000 元
・喪葬補助:本人死亡 50,000 元
・喪葬補助:父母、養父母或配偶死亡 30,000 元
・喪葬補助:未滿 20 歲之未婚子女死亡 20,000 元
・生育補助:每一胎 10,000 元
・傷病慰問金:2,000 元(員工受傷或患病住院醫療期間)
・旅遊補助:每年上限 5,000 元(員工申請特別休假並參加旅遊活動)
・運動或體育相關活動補助:每年上限 5,000 元(員工參加運動或體育相關活動)
・奧運國家代表隊參賽選手激勵金:每人 100,000 元
・國家代表隊選手及其教練團激勵金:依奧運個人項目、團體項目、破世界或亞洲紀錄等條件發給
・教練團激勵金:團體球類競賽上限 2,000,000 元
・教練團激勵金:其他競賽上限 1,000,000 元(指導選手獲世大運、世界正式單項運動錦標賽優異成績且獲頒國光體育獎章者)
・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聘用國際級教練:提供相關協助與支持(金額未明確列出)
・申請:請洽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人事單位或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相關窗口
・運動發展基金激勵金發給需經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查建議,並經運動發展基金管理會同意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nstc.org.tw/RelationFiles?ModuleID=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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