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國參加 2020 年第 32 屆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國家代表隊選手及教練,教育部體育署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共同推動培訓及參賽實施計畫。此計畫旨在選拔、訓練並支援優秀運動員與教練,以爭取最多參賽資格並超越歷屆成績。計畫提供培訓選手零用金及生活津貼(限未就學、未就業者),並依規定支給教練費用。此外,還包含運動科學、運動醫學、心理輔導、營養管理及課業輔導等多方面支援,確保選手在最佳狀態下備戰。培訓期程自 2018 年雅加達亞運結束後至 2020 年東京奧運結束,分三階段進行,並設有嚴格的選拔與考核機制,以確保國家代表隊的競技實力。
・對象(須符合):經教育部體育署審查核定之奧運培訓隊教練;符合培(儲、陪)訓原則之選手;教練需取得 A 級教練證照(國家級教練資格),惟以專案審核通過者不在此限;選手需符合國際奧會與國際單項運動總會所制訂參賽資格;選手需接受教練訓練指導;選手日常生活作息需接受國訓中心輔導;選手需接受國訓中心檢測及健康檢查
・培(儲、陪)訓選手零用金及生活津貼:支給符合培(儲、陪)訓原則之選手(限培訓選手未就學、未就業者)
・培訓教練費用:依奧林匹克運動會及亞洲運動會培訓教練費用支給要點規定或依聘約薪資支給
・運動科學支援:運用運動生物力學、心理、運動生理、營養及體能、禁藥等專業技術支援
・運動醫學支援:建置醫護網,負責選手健康、用藥、運動傷害防治及疲勞消除等醫護事宜
・課業輔導:辦理培訓選手、教練調訓後之課業輔導
・公假留職留薪或留職停薪:協助辦理相關教練公假、留職留薪或留職停薪等事宜
・代課鐘點費或代理職缺費:協助辦理補助現任教職之培訓教練代課鐘點費或代理教師費用等事宜
・醫療意外保險:培訓期間所有培訓選手、教練均投保
・申請:由各全國性單項協(總)會依規定擬定培訓及參賽實施計畫、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經訓輔小組審定後,由國訓中心遴選培訓隊名單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399號
・培訓教練人數以 4 名選手 1 名教練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者,得以專案方式申請增加培訓人數(教練、選手)
2018/09/03 ~ 2020/08/09
資料來源:https://www.nstc.org.tw/RelationFiles?ModuleID=F1&CateID=ce1c2168-a937-4718-8703-a7e1b5b558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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