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共同推動「我國參加2018年第18屆雅加達亞洲運動會代表隊培訓參賽計畫」,旨在強化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的競技實力,爭取國際賽事佳績。本計畫提供多階段培訓,包含訓練場地、運動科學、醫護支援、課業輔導及培訓經費等。對象為符合雅加達亞運參賽資格,並經運動人才培訓輔導小組審議通過的教練、選手及儲訓選手。培訓期間將進行健康檢查與禁藥檢測,並依績效進行考核。
・對象(須符合):符合 2018 年雅加達亞洲運動會參賽資格;經「2018 年第 18 屆亞洲運動會運動人才培訓輔導小組」審議通過之代表(培訓)隊教練、選手(含儲訓選手);選手需達到各階段培訓標準(依運動種類及項目而異,包含國際賽事成績、世界排名等客觀標準,或經協會選訓委員會審議通過);教練需符合國家級教練資格、具特殊專長或為國際級教練,並經協會選訓小組通過及訓輔小組審定
・總集訓:提供訓練場地、行政支援、運動科學、醫護、課業輔導
・培訓經費:由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依相關規定及支給基準統籌支應
・國際級教練聘任:協助各協會辦理
・國內外移地訓練:協助各協會辦理
・醫療意外保險:為培訓選手、教練投保
・公假留職留薪或留職停薪:協助辦理
・代課鐘點費或代理職缺費:支付
・申請:選手及教練由所屬協會依遴選辦法選拔後,經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及運動人才培訓輔導小組審議通過後聘任及調訓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399號
・培訓分為三個階段,各階段有不同的培訓目標及標準;培訓期間將實施運動禁藥檢測,違規者將取消培訓資格;選手需接受健康檢查,不適合繼續培訓或迴避檢查者將中止資格;未達階段標準或目標者,將取消下階段培訓資格或不予報名參賽
2016/12/29 ~ 2018/09/02
資料來源:https://www.nstc.org.tw/RelationFiles?ModuleID=F1&CateID=987e6d44-583e-47bf-8351-d220a20914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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