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消防局提供火災證明申請服務,協助火災受害人或利害關係人取得火災發生時間與地點的官方證明,以利保險理賠或其他法律用途。申請人需為火災發生地點的產權所有人、承租人或車輛所有人,並檢附相關身分證明、財產證明或租賃契約等文件。申請方式可選擇親自前往各區消防分隊辦理,或透過電子郵件線上申請,審核後再通知領取。
・對象(須符合):為火災受害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火災證明之火災發生地點位於基隆市
・對象(符合任一):申請人為火災發生地點之產權所有人;申請人為火災發生地點之承租人;申請人為火災發生地點之車輛所有人;申請人無法辨別火災地點(如門牌)
・火災證明:證明內容以火災發生時間及地點為限
・火災調查資料:包含起火時間、起火地點、起火處、起火原因
・申請:申請人可親自至基隆市消防局各區服務據點辦理,或利用線上申請方式,將相關佐證資料上傳至指定信箱 ([email protected]),經審核後以郵寄或電話通知至鄰近分隊領取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129巷6號5樓 (火災調查科)
・🕒火災調查資料提供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 ~ 11:00;下午 14:00 ~ 16: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對外提供
・- 申請人繳驗之證明文件應為正本,經消防分隊審核、存檔後(需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申請人私章),當場發還
資料來源:https://www.klfd.klcg.gov.tw/tw/klfd1/2116.html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