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為擴大臺中兒童藝術節效益,提升演藝團隊素質並推廣親子藝文活動,特別推出演出團隊徵選與補助計畫。本計畫開放經各縣市政府立案、並具財稅機關統一編號的演藝團隊申請,徵選適合 12 歲以下兒童觀賞、富有教育意義及藝術美感的音樂、舞蹈、戲劇作品。獲選團隊每案最高可獲得 400,000 元補助,主要用於經常性經費支出。申請團隊需於指定期間內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向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經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立案,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及民俗技藝等演藝活動之團隊;取得所在地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演出時間不得少於 1 小時;演出作品與近三年內曾參與「臺中兒童藝術節」之作品不得重複;提案主題設定為適合 12 歲以下兒童觀賞之音樂、舞蹈、戲劇,並富有教育意義及藝術美感等內容
・演出團隊徵選與補助:一案核定金額最高為 400,000 元,以所需經常性經費支出為主,不得採購固定資產及設備等資本門支出
・申請:免備文並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表演藝術科收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表演藝術科
・每團隊僅得申請一案;本計畫採售票演出,團隊需自行辦理演出、行政、硬體、票務、前台服務、行銷及場地復原等事宜;補助經費採結案通過後一次撥付;團隊應配合本局售票政策販售活動套票
最高400,000元
2024/09/16 ~ 2024/10/07
資料來源: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750669/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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