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為擴大臺中兒童藝術節效益,提升演藝團隊素質並推廣親子表演藝術活動,辦理演出團隊徵選與補助計畫。本計畫開放經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並取得財稅機關扣繳單位統一編號的演藝團隊申請,徵選適合 12 歲以下兒童觀賞的音樂、舞蹈、戲劇等演出。獲選團隊每案最高可獲得 400,000 元的經常性經費補助,需於指定期間內在臺中市文化局所屬劇場空間進行售票演出。申請團隊應於 2023/12/25 下午 5 時前,以掛號郵寄方式提交申請文件。
・對象(須符合):經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立案,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及民俗技藝等演藝活動之團隊;取得所在地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演出時間不得少於 1 小時;演出作品與近三年內曾參與「臺中兒童藝術節」之作品不得重複;每團隊僅得申請一案
・演出團隊徵選與補助:一案核定金額最高為 400,000 元,以所需經常性經費支出為主,不得採購固定資產及設備等資本門支出
・申請:免備文並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 號惠中樓 8 樓表演藝術科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24 臺中兒童藝術節徵選案-演出團隊徵選補助計畫」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 號惠中樓 8 樓
・本計畫採售票演出;每團隊僅得申請一案;演出作品與近三年內曾參與「臺中兒童藝術節」之作品不得重複;補助經費採結案通過後一次撥付;若因故變更或無法履行計畫,應於十日內函報本局同意;執行計畫所使用之音樂、戲劇、舞蹈、影像等素材,應依著作權法取得合法授權使用;受補助團隊應配合本局規劃之行銷宣傳活動,將本局列為共同主辦單位
最高400,000元
2023/11/20 ~ 2023/12/25
資料來源: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502243/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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