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為擴大臺中兒童藝術節效益,提升演藝團隊素質並推廣親子表演藝術活動,特別訂定本要點,徵選並補助演出團隊。本補助對象為經政府主管機關立案,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及民俗技藝等演藝活動,並取得財稅機關扣繳單位統一編號的團隊。補助額度將由評審委員會審酌,主要用於計畫內容所需的經常性經費支出。申請團隊需每年依公告時程,檢具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方式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經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立案,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及民俗技藝等演藝活動之團隊;取得所在地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
・演出團隊徵選與補助:採全部或部分補助方式辦理,額度由評審委員會審酌,用於計畫內容所需經常性經費支出
・申請: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遞送至指定地點
・📍407610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彈性上下班時間:08:00~08:30、13:00~13:30、17:00~17:30
・每團隊僅得申請一案
資料來源: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237170/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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