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訂定「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旨在提供全國身心障礙者創業支持。這項服務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辦理,內容包含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創業諮詢、創業指導及創業知能研習等。申請對象須為具備工作能力、創業意願及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並需符合各地方主管機關訂定的具體資格。本準則為整體框架,實際服務內容、期間及細節將由地方政府依身心障礙者需求及行業特性個別或團體辦理。
・對象(須符合):身心障礙者;具工作能力;具創業意願及能力;符合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資格
・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創業諮詢
・創業指導
・創業知能研習
・其他身心障礙者創業服務
・申請:請洽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