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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颱風風災勞工保險局協助措施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針對鳳凰颱風風災受災勞工提供兩項協助措施。一是保險費補助,針對行政院公告災區內符合特定受災救助金資格的勞保、災保及就保被保險人,補助災後 6 個月期間的保險費,民眾無需申請,由勞保局主動比對名冊。二是傷病給付,勞保、災保被保險人若因天然災害致傷病無法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可自治療當日起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最長可領 6 個月。
・對象(須符合):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或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位於行政院公告之災區;符合政府核發或領取死亡、失蹤、重傷、安遷、淹水、住屋受災、農田、漁塩、漁船(筏)或舢舨等受災救助金者(適用於保費補助);因天然災害致傷病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適用於傷病給付)
・保險費補助:補助災後 6 個月期間的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險費
・傷病給付:自治療當日起最長可請領 6 個月,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申請:保費補助由勞保局依縣市政府名冊比對,民眾無需提出申請;傷病給付自治療當日起向勞保局請領
・🕒週一至週五 08:30 ~ 17:30
・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資料來源:https://cdprc.ey.gov.tw/File/B20CA4B479EF16AA?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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