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推出「青年就業金安薪方案」,旨在協助 15 至 29 歲青年克服就業障礙、提升職場適應力並鼓勵穩定就業。本方案包含三大面向:「跨域補助金」提供異地就業的交通、搬遷及租屋補助;「短期職場適應金」為弱勢青年提供職場學習津貼;「上工獎勵金」則鼓勵青年穩定就業於特定行業,並提供職能提升獎勵。符合資格的青年可依不同項目申請每月 1,000 至 7,000 元不等的津貼或最高 108,000 元的獎勵金,以減輕求職與就業初期的經濟負擔。
・對象(須符合):年滿 18 歲至 29 歲初次尋職青年(適用於跨域補助金);經臺中市政府各就業服務據點推介(適用於跨域補助金、短期職場適應金、上工獎勵金);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 30 公里以上(適用於跨域補助金);弱勢青年(適用於短期職場適應金、臺中市獎勵青年就業金);經推介至「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用人單位進行職場學習(適用於短期職場適應金);設籍臺中市(適用於臺中市獎勵青年就業金);29 歲以下失業青年(適用於臺中市獎勵青年就業金);連續就業滿一定期間(適用於臺中市獎勵青年就業金、缺工就業獎勵);於推介就業加保日起一年內,自行參加政府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課程、臺中市勞工大學等課程並結訓(適用於職能提升獎勵金);經推介受僱於特定製程、三班制產業、照顧服務業工作(適用於缺工就業獎勵);年滿 15 歲至 29 歲之本國籍青年(適用於青年職得好評計畫);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達 6 個月以上(適用於青年職得好評計畫);經接受臺中市政府就業服務站提供 3 次以上深度就業諮詢及推介就業(適用於青年職得好評計畫)
・對象(符合任一):具低收入戶資格(適用於臺中市獎勵青年就業金之弱勢青年加碼);具中低收入戶資格(適用於臺中市獎勵青年就業金之弱勢青年加碼);申請就業獎勵金期間仍須負擔學貸者(適用於臺中市獎勵青年就業金之弱勢青年加碼)
・跨域補助金 - 交通補助金:每月 1,000 ~ 3,000 元,最長發給 12 個月
・跨域補助金 - 搬遷補助金:核實發給,最高發給 30,000 元
・跨域補助金 - 租屋補助金:每月最高發給 5,000 元,最長發給 12 個月
・短期職場適應金 - 個案職場學習津貼:每人每小時按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最多不超過每月基本工資,2 年內合計補助最長 3 個月(15 歲以上未滿 18 歲未就學、未就業少年,經評估得延長至 6 個月)
・上工獎勵金 - 臺中市獎勵青年就業金(一般青年):連續就業滿 1 個月獎勵 5,000 元;連續就業滿 3 個月獎勵 8,000 元;連續就業滿 6 個月獎勵 12,000 元
・上工獎勵金 - 臺中市獎勵青年就業金(弱勢青年):連續就業滿 1 個月獎勵 3,000 元;連續就業滿 3 個月獎勵 5,000 元;連續就業滿 6 個月獎勵 5,000 元
・上工獎勵金 - 臺中市獎勵青年就業金(加碼):自 2025/09/01 起至「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就業加保者,連續就業滿 1 個月加碼 1,000 元;連續就業滿 3 個月加碼 1,000 元;連續就業滿 6 個月加碼 3,000 元
・上工獎勵金 - 職能提升獎勵金:完成訓練時數 15 小時以上未滿 30 小時獎勵 2,000 元;完成訓練時數 30 小時以上未滿 45 小時獎勵 3,000 元;完成訓練時數 45 小時以上未滿 70 小時獎勵 5,000 元;完成訓練時數 70 小時以上獎勵 8,000 元
・上工獎勵金 - 缺工就業獎勵:每月核發 5,000 ~ 7,000 元,最長獎助 18 個月,最高 108,000 元
・上工獎勵金 - 青年職得好評計畫:連續就業滿 90 日發給 30,000 元尋職就業獎勵金
・申請:經臺中市政府各就業服務據點推介
・📍408221 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 26 號 2 樓、3 樓
・🕒8: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13:00,彈性上下班時間:8:00-9:00、17:00-18:00
・租屋補助與就業交通補助合併領取期間以 12 個月為限;職能提升獎勵金以申請 1 次為限
最高108,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eso.taichung.gov.tw/834063/834079/1350838/2727824/1540841/1540846/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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