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人事處為健全臺東縣公務人員協會的發展,依據《公務人員協會法》提供經費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經政府許可立案的臺東縣公務人員協會,辦理各項符合法令規定的活動。補助範圍涵蓋講座鐘點費、演講費、出席費、膳雜費、交通費、住宿費、車輛租用費、平安保險費、場地費、佈置費、印刷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協會需在活動辦理一個月前提交計畫書申請,並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核銷。補助額度將依年度預算編列執行,用罄即不再受理。
・對象(須符合):經臺東縣政府許可立案之臺東縣公務人員協會
・講座鐘點費
・演講費
・出席費
・膳雜費
・交通費
・住宿費
・車輛租用費
・平安保險費
・場地費
・佈置費
・印刷費
・其他必要費用
・會餐(含便當等各種形式餐會)及紀念品(彩品)經費合計不得超過補助金額之 80 %
・申請:協會應於活動辦理一個月前,具函向臺東縣政府人事處提出申請
・📍950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 會餐(含便當等各種形式餐會)及紀念品(彩品)經費合計不得超過補助金額之 80 %
資料來源:https://personnel.taitung.gov.tw/cl.aspx?n=1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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