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農業處提供畜牧場申請於畜牧設施屋頂附屬設置綠能設施的機會。此申請旨在推動綠能與農業經營結合,同時確保不影響原有畜牧設施的運作。符合資格的畜牧場,無論是自然人或公司申請,需檢附多項文件,包含申請書、土地及設施相關證明、經營計畫書等,經審查核定後即可設置綠能設施,有助於畜牧場節省能源成本或產生額外收益。
・對象(須符合):領有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之畜牧設施;飼養隻數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飼養規模以上者(依畜牧法免辦登記者除外);具飼養事實;綠能設施不影響原核准設施之運作;綠能設施與農業經營結合
・對象(符合任一):以自然人為申請者;以公司為申請者
・畜牧設施屋頂附屬設置綠能設施:核准於畜牧設施屋頂設置綠能發電設施
・申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原核定容許使用機關申請審查核定
・📍95001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申請人印章
資料來源:https://agriculture.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869&sms=12746&s=135240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