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推出 111 年度補助興建蓄水池計畫,旨在協助在臺東縣承租土地的民眾興建蓄水池。申請人須為承租土地的個人,並承諾遵守水土保持法規、維持土地原租賃目的使用,且自行負擔相關設施的維護費用。若補助工程完工前無法配合農業經營耕作,將無法申領補助款。此計畫要求申請人配合水土保持相關規定,並在特定情況下需申請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對象(須符合):為承租土地者;承租土地位於臺東縣;同意配合農業經營耕作至補助工程完工
・申請:請洽臺東縣政府相關單位辦理
・- 須依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