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推出「114年度臺灣芒果、紅龍果及柚子海外拓銷獎勵計畫」,旨在鼓勵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的外銷業者,將臺灣芒果、紅龍果及柚子出口至中國大陸以外的海外市場。計畫提供每公斤數元至數十元不等的基礎獎勵金,依出口地區及運輸方式而異,並設有產銷履歷加碼及外銷績效激勵獎金。業者需先向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出口預登記,並於出口後檢附相關文件申請獎勵金。
・對象(須符合):為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各申請獎勵品項供貨來源均須來自於農業部農糧署「外銷作物生產供應鏈系統」完成登錄之供果園,並於預報日期前(不含當日)經地方政府審查通過;以芒果或柚子申請獎勵業者,計畫實施期間所申請單一品項出口中國大陸以外市場總量須累計達 3 公噸
・芒果鮮果實基礎獎勵(出口期間:2025/06/01 ~ 2025/08/31):歐、美、紐、澳、中東地區空運每公斤 70 元、海運每公斤 10 元;日本、韓國、新加坡空運每公斤 35 元、海運每公斤 5 元;其他地區(含香港、澳門但不含中國大陸)空運每公斤 25 元、海運每公斤 3 元
・冷凍芒果基礎獎勵(出口期間:2025/06/01 ~ 2025/11/30):歐、美、紐、澳、中東地區空運每公斤 70 元、海運每公斤 10 元;日本、韓國、新加坡空運每公斤 35 元、海運每公斤 5 元;其他地區(含香港、澳門但不含中國大陸)空運每公斤 25 元、海運每公斤 3 元
・芒果產銷履歷加碼:出口中國大陸以外市場芒果鮮果具產銷履歷驗證通過者,每公斤增加 5 元
・芒果外銷績效激勵獎金:出口歐、美、紐、澳、中東地區單一國家累計達 10 公噸者,單筆 100,000 元;出口日本、韓國、新加坡單一國家累計達 30 公噸者,單筆 150,000 元;出口日本、韓國、新加坡單一國家累計達 50 公噸者,單筆 250,000 元(以達成較高績效額度核給,不疊加)
・紅龍果鮮果實基礎獎勵(出口期間:2025/06/01 ~ 2025/11/30):日本市場空運每公斤 40 元、海運每公斤 9 元(其餘市場無獎勵)
・紅龍果產銷履歷加碼:出口日本市場紅龍果鮮果具產銷履歷驗證通過者,每公斤增加 5 元
・柚子鮮果實基礎獎勵(出口期間:2025/08/01 ~ 2025/10/31,不分航運方式):日本每公斤 13 元;加拿大每公斤 16 元;新加坡每公斤 10 元;其他地區(包含香港、澳門但不含中國大陸)每公斤 3 元
・柚子產銷履歷加碼獎勵(兩方案僅可擇一申請):方案(1)單一業者於獎勵期間,出口產銷履歷果品總量達 100 公噸以上者(除中國大陸外不限出口市場),每公斤加碼 5 元;方案(2)出口日本市場,並配合農業部農糧署「114 年臺灣文旦柚拓展外銷新興市場分級包裝獎勵辦法」執行果實逐粒黏貼產銷履歷標籤者,每公斤加碼 5 元
・申請:線上申請(臺灣農業海外拓銷獎勵平臺,網址:twfruit.tw)或郵寄(2210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信封正面請註明「114 年度臺灣芒果、紅龍果及柚子海外拓銷獎勵計畫」及「寄件單位」)
・出口登記最遲應於預計開航日後 2 個工作天內向生產力中心辦理;計畫將依產銷情形及經費不定期公告調整,並保留暫停或終止權利;補助款發放視農業部預算挹注情形辦理,經費用罄可能提前結束補助;若資料不全或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出口貨品稅則號列需確實申報,申報其他號列不予獎勵;外銷業者辦理出口登記時,即表示同意農業部提供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及出口品項等資訊予關務署,以利辦理復運進口開櫃查驗作業;本計畫配合農糧署導入外銷果品三級品管制度,將不定期於集貨場、出口邊境等辦理採樣抽驗;倘未能配合抽檢者,該筆預報退件不予受理;類似違規情事累計達 2 次者,停止受理該外銷業者申請本計畫 114 年度獎補助;商業合約衍生之貿易糾紛事件非本計畫權責查處範圍
最高250,000元
2025/09/01 ~ 2025/12/15
資料來源:https://agriculture.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619&s=14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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