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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8,000元→南投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補助

醫療健康 南投縣

【內容簡介】

・南投縣政府為減輕縣內經濟困難家庭的醫療負擔,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這項補助旨在協助設籍南投縣、因罹患嚴重傷病住院並需雇請專人看護的家庭,減輕其自行負擔的看護費用。低收入戶每日最高可獲補助 1,500 元,而中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 900 元,每年累積最高可達 108,000 元。申請人需在看護行為發生後三個月內,備齊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南投縣;罹患嚴重傷病住院治療,經醫師證明需雇請專人看護,且需有雇請看護之事實;傷病就醫住院以在全民健康保險局特約醫療院所為限;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看護費用
・對象(符合任一):列冊低收入戶;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 1.5 倍者,且最近三個月內罹患嚴重傷病住院治療,經證明需雇請專人看護,每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超過 30,000 元或最近三個月累計超過 50,000 元以上
・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補助:每人每日最高補助 1,500 元(未達一日者以小時計算,每小時補助標準以每日補助標準除以 24 小時列計)
・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補助:每人每日最高補助 900 元(未達一日者以小時計算,每小時補助標準以每日補助標準除以 24 小時列計),每年最高補助 108,000 元
・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民政課)辦理
・申請人因故須由他人代理申請者,以其親屬為優先;無親屬者得由村(里)幹事、社工員代為申請

【金額/折扣】

最高108,000元

【期間】

看護行為發生日起三個月內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antou.gov.tw/1486/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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