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提供水痘疫苗接種建議,旨在預防兒童及成人感染水痘。出生滿12個月的兒童可接種第一劑公費疫苗,而4到6歲的兒童可自費接種第二劑。對於13歲(含)以上未曾接種疫苗或未得過水痘者,則建議自費接種兩劑。接種前需注意相關禁忌症與注意事項,以確保接種安全與效果。
・對象(須符合):出生滿12個月至12歲兒童;13歲(含)以上未曾接種疫苗且未得過水痘者
・公費水痘疫苗:出生滿12個月接種第1劑
・自費水痘疫苗:滿4到6歲可接種第2劑
・自費水痘疫苗:13歲(含)以上未曾接種疫苗且未得過水痘者,應接種兩劑(兩劑間隔四至八週)
・申請:請洽醫療院所或衛生所諮詢接種
・📍100008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 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
資料來源: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BIxUz7qOvlS9MJ3PH3VA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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