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為實際居住於高雄市的家庭照顧者提供全面的支持性服務。本服務旨在協助照顧長照需要等級2級(含)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疾患的家庭照顧者,特別是經家照專員評估有高照顧負荷者。服務內容多元,包含照顧知能課程、支持團體、紓壓活動、共同參與活動、志工關懷諮詢、到宅照顧技巧指導、個別心理輔導諮商及被照顧者安全看視服務。自 2023 年度起,高負荷家庭照顧者申請到宅照顧技巧指導及個別心理輔導諮商服務可免自負額。此外,本服務也提供家庭照顧者就業及經濟資源的資訊,如社會局的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實物銀行,以及勞工局的部分工時工作職缺等。
・對象(須符合):實際居住於高雄市的家庭照顧者;照顧長照需要等級 2 級(含)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疾患;經家照專員評估有高照顧負荷者
・照顧相關知能或照顧技巧課程
・家庭照顧者支持團體
・家庭照顧者紓壓活動
・家庭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共同參與之活動或課程
・家庭照顧者志工關懷與諮詢服務
・到宅照顧技巧指導服務:高負荷家庭照顧者經家照專員評估後免自負額
・家庭照顧者個別心理輔導諮商服務:高負荷家庭照顧者經家照專員評估後免自負額
・被照顧者安全看視服務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每月補助 5,000 元,由社會局提供,針對符合資格的中低收入老人主要照顧者發放
・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每月核發 3,000 元,由社會局提供,針對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者照顧者發放,採總量控管
・實物銀行:提供短期生活物資協助,由社會局提供,經社工評估需救助之弱勢家戶可申請
・部分工時工作職缺:由勞工局提供,協助家庭照顧者就業
・申請: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需經家照專員評估後提供服務;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及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請向戶籍地區公所或社會局相關科室申請;實物銀行請洽幸福分享中心或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802511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每月須接受督導訪視;身心障礙照顧者津貼於年度預算額度內採總量控管,額滿後依序候缺
最高5,0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ltc.kchb.gov.tw/service/info/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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