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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

醫療健康 高雄市

【內容簡介】

・高雄市提供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對象為照顧長照需要等級 2 級(含)以上或具身心障礙證明者的家庭照顧者,且經家照專員評估有高照顧負荷。服務內容包含個別化服務方案、關懷陪伴、到宅照顧技巧指導、心理輔導諮商、支持團體、照顧技巧訓練課程、紓壓活動、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共同參與的活動,以及在照顧者參與活動期間提供的安全看視服務,旨在減輕照顧者壓力並提升照顧能力。
・對象(須符合):為家庭照顧者;照顧對象符合長期照顧需要等級 2 級(含)以上,或具身心障礙證明;經家照專員評估有高照顧負荷
・個案服務:家照專員家訪提供照顧者個別化服務方案
・關懷陪伴服務:志工電訪或家訪服務
・到宅照顧技巧指導:經家照專員評估有需求者,連結照顧實務指導員提供服務
・心理輔導諮商服務:經家照專員評估有需求者,連結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提供服務
・支持團體:提供家庭照顧者經驗分享與互相支持的團體活動
・照顧技巧訓練課程:提供家庭照顧者相關照顧知識及照顧技巧的課程
・紓壓活動:提供家庭照顧者釋放壓力的課程或活動
・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共同參與之活動:辦理多元主題活動,增進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互動與情感連結
・安全看視服務:家庭照顧者參加活動期間,可將被照顧者帶至活動場地,由志工提供服務
・申請:透過轉介單位填寫轉介單,並確認照顧者未使用家照據點收案,傳真至 07-7166557 或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
・轉介單上所有欄位皆為必填。照顧者年齡如小於 18 歲,應優先通知照管中心進行照顧安排調整並同步通報社安網體系。如發現為雙老家庭(身心障礙者 35 歲以上且主要照顧者 60 歲以上)、或家有 2 名以上身心障礙者或 2 名以上精神病人,應通報身障或社安網體系。疑似罹患精神疾病、施用毒品或酒精成癮者,請轉介地方政府衛生局或相關防制中心。

資料來源:https://ltc.kchb.gov.tw/public/images/upload/files/%E5%85%AC%E5%91%8A-%E8%BD%89%E4%BB%8B%E5%96%AE.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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