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為推動保護服務工作,招募具服務熱忱的民眾加入志願服務隊。凡年滿 20 歲、具高中以上學歷並認同中心服務宗旨者,經報名、面談、職前訓練、實習及評議合格後,即可成為正式志工。志工可享有使用中心硬體設備、借閱圖書物品、參與研習活動(部分費用可獲補助)、參加機構觀摩及聯誼活動,以及獲得平安保險保費補助等多項福利,共同為臺南市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努力。
・對象(須符合):年滿 20 歲;具高中以上學歷;認同本隊服務宗旨;具服務熱忱與純正服務動機、正確服務觀者
・公務使用中心之硬體設備
・借閱中心之圖書藏書或其他物品
・參加中心或推薦參加外界舉辦之各項研習、會議或活動,並得由本中心酌與補助費用
・參加中心為志工舉辦之機構觀摩及聯誼活動
・參加志工平安保險享有保費補助
・申請:填具報名表後經面談、職前訓練、實習三個月及評議合格後聘用
・📍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資料來源:https://dvsa.tainan.gov.tw/cp.aspx?n=2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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