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兒童及少年心理諮商或輔導服務,旨在協助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的兒童少年。這項服務主要針對經緊急處遇排除危機後,由社工員評估有心理諮商或輔導需求的個案。服務將由本府委託的南台南、北台南家扶中心及台南市童心園協會安排提供,以確保受服務對象能獲得後續的家庭處遇與專業輔導。申請方式為經社工員評估後轉介辦理。
・對象(須符合):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之兒童少年
・心理諮商或輔導服務:經社工員評估後轉介安排
・申請:經社工員評估後辦理
・📍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
資料來源:https://dvsa.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1850&s=524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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