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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長者換居專案

居住生活 全台

【內容簡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長者換居專案,旨在協助年滿 65 歲或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類別的民眾,透過將自有住宅出租,換取符合其行動需求的社會住宅或公宅。此專案讓長者及身障者能居住在更合適的無障礙空間,同時活化其原有房屋供其他有需求的房客承租。參與本專案的房東可享租金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減免,並獲得公證費、修繕費及居家安全保險費補助,以及免費的專業管理服務。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於該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合計僅得持有一戶住宅;申請人應同意或取得既有住宅之所有人之同意,將既有住宅加入本計畫作為租賃住宅,並由該建物所有人為出租人,依本要點相關規定,簽訂包租契約及租賃契約,並為換居承租租賃住宅或社會住宅之承租人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65 歲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障礙類別屬第七類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限於編碼b710b、b730b、b735、b765、s750或s760者
・長者或身障者可承租符合其居住需求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住宅或各縣市公宅
・租金所得稅: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最高 15,000 元,超出部分可減除 60 % 必要支出
・房屋稅、地價稅:地方政府得減徵
・公證費:雙北市補助最高 4,500 元/件/次,其他縣市補助最高 3,000 元/件/次
・修繕費:補助 8,000 ~ 15,000 元/年/屋
・居家安全相關保險費(包租):補助最高 3,500 元/年/屋
・專業管理:租賃業者提供免費管理服務
・申請:洽詢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或地方政府 1999 市民專線
・換居承租公宅僅可同縣市換居,不可跨縣市換居

【金額/折扣】

免費

資料來源:https://pip.moi.gov.tw/V3/B/SCRB050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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