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最高30,000元→檢舉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金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為鼓勵民眾共同維護海洋環境,針對檢舉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行為並經查證屬實者,提供檢舉獎金。只要檢舉案件經裁處確定並完成罰鍰收繳,且罰鍰金額達 30,000 元以上,檢舉人最高可獲得實收罰鍰金額 10% 的獎金;若檢舉人為受僱人或利害關係人,獎金上限可達 30%。檢舉人需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向主管機關敘明事實並檢附相關證據資料,其身分將受保密。
・對象(須符合):檢舉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之行為;檢舉案件經裁處確定並完成罰鍰收繳;罰鍰金額達 30,000 元以上;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敘明事實並檢附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提供檢舉人之姓名、地址及聯絡方式;提供案件發生坐標定位或其他可得確認之位置;提供照片、影片、文書等足供研判違規行為之具體事證或佐證資料
・檢舉獎金:實收罰鍰金額 10% 為上限
・檢舉獎金(檢舉人屬海洋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受僱人或利害關係人者):實收罰鍰金額 30% 為上限
・申請:郵寄至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海洋保育署海洋環境管理組,或電子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檢舉案件不符規定,能補正者通知限期補正;不能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予受理。聯合檢舉案件,獎金由全體檢舉人具領;同一案件由 2 人以上分別檢舉者,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給之。受理檢舉機關對於檢舉人之身分相關資料及其所提供之檢舉資料,應予保密。檢舉人因檢舉案件而有受威脅、恐嚇或其他危害行為之虞者,受理檢舉機關應洽請警察機關保護、依法處理。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元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資料來源:https://www.oca.gov.tw/ch/home.jsp?id=630&parentpath=0,294,628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