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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元→高雄榮民總醫院門急診掛號費及健保部分負擔減免優惠

醫療健康 高雄市 期限 2025-09-0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高雄榮民總醫院提供多項醫療費用減免與補助,旨在減輕特定族群的就醫負擔。符合資格的民眾,如榮民、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3歲以下兒童,以及患有重大傷病或特定疾病者,可享有門診、急診的掛號費、基本部分負擔,以及住院部分負擔和藥費的減免或全額補助。例如,部分榮民和低收入戶可免除多項費用,而藥費部分負擔則依金額級距提供減免,中低收入及身心障礙者設有最高上限。這些優惠措施透過健保卡註記或出示相關證明即可辦理,確保符合資格者能獲得必要的醫療照護。
・對象(須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對象(符合任一):持有本國健保卡就醫者;就醫當日未能出具相關證件卡者;身心障礙者(出示相關證明-殘障手冊);健保中低收入者(以讀取健保卡註記為主);3歲以下兒童;健保榮民(無業)(以讀取健保卡註記為主);健保(有業榮民);健保福保(以讀取健保卡註記為主);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屬「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及軍人醫療照護方案​」適用對象);國軍人員(當日出示相關證明);現役軍人配偶(當日出示相關證明);持備除役軍人眷屬者(出示相關證明且符合輔導會SFTP平台下載適用對象),其眷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父母(養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含已離婚者)就讀政府立案大專院校或高中(職)且具有正式學籍(不含公費生及研究所)之子女、未婚(含已離婚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第2類退除役官兵(輔導期限內且無職業者);領藥者(持第2-3次慢性處方箋與免部分負擔者等除外);重大傷病;分娩及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者;經離島地區院所轉診至臺灣本島當次之門診或急診者;健保卡上註記「榮」字的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健保卡上註記「福」字的低收入戶;百歲人瑞;登記列管結核病患至指定特約醫院就醫;勞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就醫;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健保卡上註記「油症」身分之多氯聯苯中毒者(第一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及住院;第二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就醫);服役期間持有役男身分證之替代役役男(含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
・門診掛號費:依身份別減免,最低 0 元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依身份別減免,最低 0 元
・急診掛號費:依身份別減免,最低 0 元
・急診基本部分負擔:依身份別減免,最低 0 元
・住院部分負擔:依身份別減免,最低 0 元
・藥費部分負擔:依藥費金額級距減免,中低收入及身心障礙者最高上限 200 元,部分情況免計
・健保就養榮民住院伙食費:每日自付金額 150 元(早/午/晚分計:40/55/55 元)
・榮民(有業榮民)門診/急診部分負擔:自 2025/09/01 起,不分軍階,全額由輔導會補助
・申請:直接於就醫時出示相關證件辦理
・📍813414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健保身份(榮民、福保、中低收入戶等)以讀取健保卡註記為主;牙醫急診採由西醫診斷後會診牙醫,視為西醫急診,依西醫急診收取部分負擔;低收入戶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依法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補助;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及部分負擔調整時,依其公告調整金額為準;住院病房費和護理費計算方式:住院之日以一天論,出院之日不計算;住院期間轉床者,轉床當日以最後入住之病房種類計算;小孩護理費加成:年齡小於 6 個月者加成 60 %、年齡介於 6 個月到 2 歲之間加成 30 %、年齡介於 2 歲到 6 歲之間加成 20 %;外籍民眾/國際醫療為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者,收費金額依高雄市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表通則表加成 1.7 倍以上

【金額/折扣】

最高200元

【期間】

自 2023-07-01 至 2025-09-01

資料來源:https://www.vghks.gov.tw/cp.aspx?n=5F5C63D1C78704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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