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每月補助照顧者 5,000 元。此津貼旨在協助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失能程度達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的長者。申請對象為年滿 16 歲未滿 65 歲、未從事全時工作並實際負責照顧的家人,且照顧者與受照顧者需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東縣。受照顧者不得同時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僱用看護或其他政府提供的照顧服務補助。符合資格的照顧者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受照顧者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初審後由臺東縣政府複審及實地評估核定。
・對象(須符合):受照顧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受照顧者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受照顧者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照顧者滿 16 歲,未滿 65 歲;照顧者無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情事;照顧者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照顧者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同一直轄市、縣(市)
・對象(符合任一):照顧者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照顧者為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照顧者為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每月 5,000 元
・申請:向受照顧者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95054 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
・當年度預算用罄時,停止受理申請
最高5,000元
2026/01/01 ~ 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