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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80,000元→臺東縣低收入及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醫療健康 臺東縣

【內容簡介】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提供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旨在減輕設籍臺東縣、年滿 65 歲以上且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老人,因符合特定疾病並經醫師證明需專人看護時的家庭經濟負擔。此補助針對低收入戶每人每日最高可獲 1,800 元,每年上限 180,000 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日最高 900 元,每年上限 90,000 元。申請人需於出院日起 3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或住院醫療院所、安置機構等單位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籍臺東縣年滿 65 歲(含)以上之老人;為臺東縣列冊之低收入戶老人或衛生福利部公告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2.5 倍以下之中低收入老人(含公、私立老人安養護機構之老人或 65 歲以上戶內財產符合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規定但未領取前述津貼者);無家屬可提供照顧或家屬無力提供照顧;經醫師證明需僱請專人看護,且有照顧事實者;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全民健康保險特定疾病與住院基本要件者並需僱請專人看護者,其主要診斷疾病名稱包括急性支氣管炎、氣喘、慢性支氣管炎、腎結石、輸尿管結石、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消化性潰瘍、胃炎、十二指腸瘍、肝硬化、肝炎、暈眩症、腎炎及腎病變、尿路感染、膀胱炎、尿道炎、尿道感染、自發性高血壓、高血壓性心臟病、腦震盪、顱內損傷、無併發症之頭蓋傷、軀幹挫傷、膝、腿(大腿除外)及踝之外傷等重大傷病與其它主管機關公告之疾病
・列冊低收入戶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每人每日最高 1,800 元,每年最高核發 180,000 元(未達 1 日者按小時比例計算,未達 1 小時不列入計算)
・列冊之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每人每日最高 900 元,每年最高核發 90,000 元(未達 1 日者按小時比例計算,未達 1 小時不列入計算)
・申請人實際雇請專職人員看護費用低於補助標準者,以收據實際支付金額核定
・申請:申請人於出院日起 3 個月內,填具相關表件逕向戶籍地之鄉(鎮、市)公所或由住院之醫療院所、安置委託之機構辦理申請
・📍95054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府編列預算支應,經費用罄即停止補助。申請人如有虛偽不實之申請接受補助或重複申請者,縣市政府應予停止且追回已領之費用,並於發現後 2 年內不再予以補助,另涉法律責任者,則依法究辦

【金額/折扣】

最高180,000元

【期間】

每年 12/10 前

資料來源:https://taisoc.taitung.gov.tw/App_File/Link.ashx?fno=qfGE1T6Z6Cg%3d&no=ezkow17c7S4%3d&link=iYpoJpOqKEOktIMrq72KLvRAhO6LKvmRnyKjK1HB!0!Ctch8K7HWEz8cIUfrQEruxTe7I7ywOI6OnfDjaMFWByQ3saRbeKE%2b!0!LR2fs3NyyDwzjRazfjI0QQA%3d%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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